爱书吧 > 穿越小说 > 一品悍臣 > 第1234章 杀与救
    牛犇病倒的消息传开了,小伙伴们无不放下手中的事情,全都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唐云紧皱的眉头,更是令大家担忧至极。

    血虚这种事,都知道,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,分人,分情况。

    就比如牛犇,肩膀挨了一刀,没伤到骨头,病倒了,从未有过的虚弱。

    之前在草原,郭臻整条胳膊都没了,袁无恙拿烧红的长刀烫了一圈儿敷了药布,发烧盗汗将近十日,之后生龙活虎,满草原砍人,一只手比之前两只手还猛。

    营帐外,唐云将他的想法和大家说了一遍,也和医术最好的曹未羊与吴仁义详详细细的解释了一番。

    俩老头交头接耳,探讨着,多少有点狐疑。

    “就是这个意思,以血补血,取健康之人的鲜血渡入到老四的体内,补其亏空之血。”

    事已至此,唐云也彻底打定了主意。

    “但不能直接输,需要先分辨血型,也就是所谓大的血脉相合,再用洁净的器具进行传导,在此之前,先拿那群日狗练手,验证可行性。”

    见到身强体壮的隼营将士来了上百个,唐云冲着马骉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各取指尖一滴血,滴入清水中,若与老四的血相融不凝,那就可以,登记造册,如果凝作一团,绝不能用,也登记造册,以后用。

    说罢,唐云开始让匠人们画图了。

    “管身要匀,针尖需利而不锐…”

    “既能刺破皮肤,又不伤及筋骨…”

    “兽皮要蒙在木架上绷紧,做成皮囊,套在银管另一端,用以导血…”

    “搞两口大缸,倒入煮沸后冷却的井水,再放入几斤烈酒,一会用来消毒…”

    “所有器具,银管、皮囊、木架,都要浸入酒水中半个时辰,取血、输血之人,需用烈酒擦拭双手,不可有半点污垢。”

    说话间,孔惊鸿已命人将那些堵住嘴巴困得严严实实的志能便、乱党、乱军带了过来。

    乱党乱军还好点,志能便四肢全废,一共二十一人,丢在地上如同死狗一样,舌头和牙齿全被拔了。

    唐云望向这群畜生,脸上毫无怜悯之色。

    “从它们开始,先采…”

    唐云话还没说完呢,旁边抓着短刀的张锦华,突然一闭眼,上去噗嗤就是一刀,直接将锋利的短刀插在了一名志能便的腹部。

    志能便惨叫连连,鲜血横流。

    唐云都服了:“大姐,还没采血呢,先对好血型你再练手啊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张锦华也不知是怕的还是羞的,面庞红彤彤的,抓着短刀手足无措。

    见到志能便不断在地上蛄蛹着,张锦华脸上倒是没什么不忍之色,她很清楚,就是这些畜生烧了焚城,杀害了数以千计的百姓。

    “那他…”张锦华弱弱的问道:“还救吗?”

    “当一次性耗材用就行。”

    “可,可我有些于心不忍。”

    张锦华轻轻咬了一下嘴唇,随即蹲下身:“你忍着点。”

    说罢,张锦华突然举刀,噗嗤又是一下,这一次,直接扎在了这名志能便的心口上。

    鲜血,溅了她一脸,唐云和一群小伙伴们,傻了。

    谁能想到,这娇滴滴的知府家二千金,杀志能便就和杀一条狗似的。

    唐云倒是不太意外,他也经历过这种事,类似的事。

    仇恨可以战胜恐惧,仇恨,更可以催生出勇气,让一个连杀鸡都不敢的人,哪怕是个女人,都能够高举利刃手染鲜血,只为复仇。

    “这样吧,反正这些死狗一样的志能便多的是,你先练手。”

    唐云的声音极为冷酷:“先练捅一刀导致出血但不致命,慢慢练,不够的话我让门子哥带着人去破城,抓更多的乱党。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张锦华重重点了点头:“一定要救六饼大…救牛将军!”

    就这样,张锦华开始捅人,不,捅狗,也不对,是捅畜生,越捅越熟练。

    曹未羊走到了唐云身边,略显不解:“为何?”

    “什么为何?”

    “此事,便是吴先生不愿做,老夫也可代劳,军中也有不少郎中,为何偏偏要她来做。”

    “军中的郎中都是野路子,她不同,她自幼就跟随名医学习医术,在池城也为无数百姓诊过病,而且她的手很巧,老四肩膀那处伤口就是她缝的,还打了个漂亮的结。”

    “那又如何。”

    “我要打造一套专业的医疗体系,军中医疗体系,可以随时随地运用到战阵之中,一旦出现军伍受伤就能够第一时间救治。”

    “由她来操办?”

    “如果她能够胜任的话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唐云微微叹了口气:“这件事,我早就应该办了,在北关,不,在南关的时候,我就应该办了,如果我早就付诸于行动,或许军中就不会…”

    “够了。”曹未羊冷声打断道:“办就是了,哪里来的那么多废话,你如今是国朝王爷,军中统帅,军务繁多,莫要想那不着边际之事。”

    唐云干笑一声,倒也不是自责,只是一想到牛犇的模样,心里就堵得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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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再看张锦华,才捅了六个,已是越来越熟练了,甚至开始观察伤口,并且通过肉眼来判断出血量,愈发的投入。

    孔惊鸿也蹲下了身,衣裙染满了鲜血,详细的记录着一些数据。

    很快,匠人们打造处理过的长针被送来了,唐云不是特别满意,不过也能用,交给张锦华后让她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操作。

    张锦华真的很投入,知道能救牛犇,或许也猜到了可以救更多人,学的很用心,做的很用心。

    片刻间,牛犇和隼营将士以及这些战俘的血型就被造册完毕。

    结果唐云没想到的是,其他人都是正常血型,唯独牛犇,没匹配上,是个稀有血型。

    至于多稀有,又是什么血型,唐云也不知道,他光知道二百来号人,没一个匹配上的。

    “靠!”

    唐云当机立断:“一营一营的采,放宽标准,先找到合适的血型再说,快。”

    众人齐齐叫来亲随或是跟班,低声交代了下去。

    唐云又开始焦急了起来,不过好消息是,张锦华的的确确是个聪慧并心灵手巧的女子。

    工具全部送来后,已经开始上手了。

    张锦华在众人的注视下,执针用针尖在一名志能便的肘窝处比划了一番,扭头看向唐云。

    “对,就是这里,这里的血管粗,而且还靠近心脏,血流也更稳,动手吧,别把它们当人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张锦华深吸了一口气,用浸过烈酒的布条紧紧缠住这名志能便的手臂后,待血管凸起,稳稳刺入银管,另一端则是迅速接入蒙紧的羊皮囊。

    周围的人们大气都不敢喘,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。

    鲜血很快就顺着银管缓缓流入皮囊,唐云目不转睛地盯着流速,时不时调整银管角度。

    吴仁义和曹未羊二人屏息凝神,前者按着志能便的脉搏,后者时刻留意这狗日的气息。

    唐云一声令下:“攮他!”

    张锦华二话不说,也无犹豫,噗嗤一刀捅了过去。

    鲜血飞溅,曹未羊与吴仁义对视一眼,等了片刻后,快速为这倒霉催止血。

    血倒是止住了,志能便已经被折腾没了半条命,主要也是吓的,面容苍白如纸。

    唐云挠了挠脑门,突然意识到顺序搞错了,应该先扎再输,而不是先输再扎。

    事已至此,唐云只能让张锦华继续按照流程走下去。

    针管另一头连的是周闯业小弟的小弟的胳膊,也就是狗子下面的总旗。

    这名总旗满面不爽,嘟嘟囔囔的还说什么自己的血宁可洒地上浇花也不想“赠”给一个东瀛畜生。

    张锦华轻轻轻轻挤压羊皮囊,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,起初面色苍白的志能便气息微弱,随着鲜血不断流入,也就一刻钟左右,嘴唇渐渐泛起一丝血色,原本微弱的脉搏也有力了些。

    “有用!”

    吴仁义一拍大腿:“脉搏变了,有用,效果拔群!”

    曹未羊也是连连点头,颇为意外,不少人都露出了笑容。

    唐云如释重负:“换下一个,继续练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兴奋够呛的张锦华,激动的面庞涨红,直接拔出针管,然后噗嗤一刀攮死刚恢复过来的志能便,起身走向下一人。

    唐云张大了嘴巴:“我说换下一个,没说直接攮死…算了,大姐你随意吧。”

    张锦华根本没回头,也不知道是太过忘我没听见,还是装作没听见。

    不过站在她对面的马骉,倒是看出了一些端倪,他觉得这姐妹的眼神儿不太对劲,看那意思,今天似乎就没想让在场的所有志能便活着。